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吴陈刚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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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发布时间 | 2016-01-21 | |
| 执行法院 | 滦平县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暂无 |
| 立案时间 | 案号 | (2016)冀0824执188号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吴陈刚给付原告王建双玉米款231485.00元,此款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给付31485.00元,于2015年9月1日前给付100000.00元,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余款100000.00元。本案受理费4770.00元,减半收取2385.00元,保全费1677.00元,计4062.00元,由被告吴陈刚负担。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