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赵树峰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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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发布时间 | 2015-02-04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东民初字第689号 |
| 立案时间 | 案号 | (2015)东执字第170号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返还原告欠款11万元,另给付利息1.5万元,合计12.5万元。被告用其所有的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小辛庄村锦城家园小区18号车库一间抵顶3.5万元,其余9万元给付现金,于2014年10月底一次性付清。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