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失信被执行人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王福晶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发布时间 2014-07-11
执行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暂无
立案时间 案号 (2014)景执字第6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福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5000元。二、被告车秀忠不承担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463元由被告王福晶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