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韩南看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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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发布时间 | 2016-01-13 | |
| 执行法院 | 内邱县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暂无 |
| 立案时间 | 案号 | (2016)冀0523执35号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韩南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二、被告人韩南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韩胜仁的住院治疗费9046.93元,误工费1351.01元,护理费1351.01元,营养费6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2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5588.95元。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