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失信被执行人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张崇禧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发布时间 2015-08-25
执行法院 怀来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怀民初字第385号
立案时间 案号 (2015)怀执字第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张崇禧于2015年2月10日前给付原告刘连旭租赁费、丢失器材损失费及其他费用共计32万元。 诉讼费9080元,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