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边顺凯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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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发布时间 | 2015-07-14 |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暂无 |
| 立案时间 | 案号 | (2015)廊安执字第369号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协议如下: 一、被告边顺凯拖欠原告陈世军清水模板款135740元,于2014年11月11日前给付15000元,于2015年1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余款80740元于2015年5月1日前付清; 二、如被告边顺凯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原告陈世军可申请法院强制被告边顺凯一次性偿还剩余款项。 其他无争议。 案件受理费3014元,减半收取1507元,由被告边顺凯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