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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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发布时间 | 2014-10-16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 立案时间 | 案号 | 2014年东执字第00468号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维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张民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即撤销张家口桥东区人民法院(2012)东商初字第848号民事调解书;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潘金财2984803.15元,其中应扣除原审法院强制执行已给付潘金财的款额;撤销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张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第三项,改判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潘金财加价款1899911.7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