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 吴桂萍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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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发布时间 | 2015-02-02 | |
| 执行法院 | 景县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暂无 |
| 立案时间 | 案号 | (2015)景执字第110号 |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协议如下:一、十一被告于2014年5月16日前法院解冻时给付原告借款60万元;2014年6月5日前偿还原告100万元;2014年6月10日前偿还原告100万元;2014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100万元;2014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340万元。担保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二、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三、案件受理费2981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负担。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