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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宁城鑫马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发布时间 2016-01-04
执行法院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保民三初字第30号
立案时间 案号 (2016)冀06执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给付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货款29643477.25元及利息(自2015年2月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2、给付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19001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501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