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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公示详情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唐山方圆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发布时间 2015-07-02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丰民初字第529号
立案时间 案号 (2015)唐执四字第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唐山方圆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唐玉慧借款本金4976640元及利息 1919434元;如逾期给付,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息20%支付利息。 二、其它无纠纷。 案件受理费61794元减半收取30897元,由原告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