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工程改革办〔2020〕21 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 号),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信阳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现就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满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办理施工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免于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报建审批手续,即: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不再办理建设项目涉及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非生产性建筑中单体仓库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需按法律法规要求足额征收。
二、县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免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通知自印发之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