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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改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
专栏国家政策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发布时间: 2018-08-06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广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省发改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