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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实施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试行)的通知
专栏本县政策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21-10-26
潢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潢工程改革办〔2021〕4 号

 
潢川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实施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试行)的通 知
 
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 号)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在实行建筑工程施工可一站式办理的基础上,现决定试行进一步优化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事宜
为优化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2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未批先建的工程不适用于本通知。
(一)分两个阶段:可分±0.000 以下(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和±0.000 以上两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二)分一个阶段:也可直接申办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二、关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手续说明
(一)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用地手续说明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权证,均可作为用地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划手续说明
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后,作为规划手续,可办理±0.000 以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作为正式规划手续,办理±0.000 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
三、优化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事宜
(一)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 51 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外,装修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下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改变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不调整使用功能和不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的,由建设单位签订承诺,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特殊建设工程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和装修面积 3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3总高度、建筑层数,不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不调整使用功能和不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的,由建设单位签订承诺,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既有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涉及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修改外立面,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调整使用功能和变更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的,须报原审批部门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后再中请施工许可。
四、强化承诺制和注册人员负责制
(一)施工图分阶段审查。建设单位在申请±0.000 以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时,可先行提交工程±0.000 以下"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工程整体的施工图审合格书在申请±0.000 以上"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前完成(申办施工许可时可承诺限期补齐)。
(二)容缺受理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设计单位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加盖注册师专用章),建设单位承诺建设方案稳定、审查意见书限期内补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事项时,对施工图审查意见可允许限期内补齐。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注册人员等未按照承诺履职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纳入黑名单,审批部门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4申请人的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项目停工、拆除等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一)合同工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项目,不适用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二)建设单位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需确定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任何阶段施工许可时均需提供整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三)±0.000 以下"工程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工程须停工,建设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应落实监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四)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部门按施工许可证相应内容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

本通知自发行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2.申请材料模板目录

附件2021102608491667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