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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鲨鱼互联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文综罚字〔2026〕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鲨鱼互联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D2YYJM1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处罚事由 2026年4月14日,位于潢川县三环路口东侧新园小区综合楼5号的潢川县鲨鱼互联网有限公司在明知消费者刘某某未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为其办理登记并提供上网服务,其行为属于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06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554242220J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6MB0Q230703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警 告 ; 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元(10.00)整; 3、罚款伍仟元(5000.00)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