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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碧海蓝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水罚决字〔2025〕第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碧海蓝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46DHNC1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家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处罚事由 河南碧海蓝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及地下水进行生产生活,其中厂区内外有6眼井取用地下水,厂区北侧直接在谈店沟取用地表水。 罚款金额(万元) 6.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2 处罚有效期 2028-12-12
公示截止期 2028-12-12 处罚机关 潢川县水利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4193853928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4193853928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处罚内容 罚款陆万元的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