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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鑫达车检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1526环罚决字〔202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市鑫达车检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661871233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光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信阳市鑫达车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行政处罚案
处罚事由 信阳市鑫达车检服务有限公司在机动车检测过程中,采取替检、不规范检验等方式使原本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通过检验,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造成不合规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 罚款金额(万元) 12.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42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6-03 处罚机关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0060677590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贰拾元整(420.00); 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28000.00); 3.合计罚没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肆佰贰拾元整(128420.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