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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国力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应急罚〔2024〕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国力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40QCQ63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吕蒙蒙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1************518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处罚事由 2024 年12 月6 日对潢川县国力商贸有限公司随机抽查时发现该站没有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员工公示或通过会议通报给员工。主要证据包括:1、现场检查记录(潢)应急现记[2024]044 号现场检查时该站未能提供相关会议记录、未在公示栏张贴隐患排查整治情况;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询问笔录主要负责人吕蒙蒙、安全管理人员张圳的询问笔录;以上证据共同证明该站存在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23 处罚有效期 2024-12-23
公示截止期 2027-12-23 处罚机关 潢川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790623025Y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790623025Y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2024 年 11 月 25 日对潢川县国力商贸有限公司随机抽查时发现 该站没有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员工公示或通过会议通报给员工。该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 人员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生产经营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项未将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 权基准 2024[90]号》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 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20000(贰万元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