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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青牛新能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 1526 环罚决字〔2024〕7 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阳青牛新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9M5BEXXW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冯盛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
处罚事由 从事锂电池拆解、组装业务,利用哑司通(丙酮、精甲酯、乙酯)对部分拆解的锂电池进行浸泡除胶,未使用的哑司通及浸泡过后的残液、胶渣(含有丙酮,废物代码为:900-402-06),存放于铁皮桶及塑料桶中并贮存在除胶车间内。 罚款金额(万元) 29.8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198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21
公示截止期 2027-09-25 处罚机关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11980.00 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00 元)。 合计罚没:人民币叁拾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309980.00 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