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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高级中学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文综罚字〔202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高级中学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6419385106W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吴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处罚事由 2023年9月15日,位于潢川县城关镇环城东路的你单位以每册34.49元购进98册《新课程学案(必修上册)》以每册95.8元售卖给学生,书费包含在学费里面,赚取差价。你单位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行《新课程学案(必修上册)》出版物,其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罚款金额(万元) 0.93884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4.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30 处罚有效期 2024-01-29
公示截止期 2026-10-30 处罚机关 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554242220J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6MB0Q230703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玖仟叁佰捌拾捌元肆角(9388.40),罚款肆万元(40000.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