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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奥斯卡酒吧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奥斯卡酒吧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9KJP222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霞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328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处罚事由 经调查,你(单位)拖欠的员工工资问题属实,拖欠曹治宇工作期间工资3100元;拖欠张忠华工作期间工资3000元;拖欠王庆春工作期间工资6000元;拖欠魏小珍工作期间工资14000元;拖欠向泽云工作期间工资2000元;拖欠杨妮工作期间工资7200元;拖欠唐建平工作期间工资3650元,合计38950。 罚款金额(万元) 1.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02 处罚有效期 2025-05-02
公示截止期 2027-04-02 处罚机关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559610862J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559610862J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并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0年本),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决定对潢川县奥斯卡酒吧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