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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钰旺养殖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 1526 环罚决字〔2023〕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钰旺养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9FUTDN0D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胡海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
处罚事由 该猪场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经场区东北角排污口直排入场区北侧的沟渠内,污水经沟渠往东流经前进村境内,又经戗桥涵洞往东过 106 国道沟渠继续东流对环境造成污染。 罚款金额(万元) 1.4386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0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6-08-01 处罚机关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 壹万肆仟叁佰捌拾陆元整(14386.00 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