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潢川县永和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 1526 环罚决字〔2023〕10 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永和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9K8P1F2R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冬冬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事由 贮存的河沙、石子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覆盖。 罚款金额(万元) 2.5943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30 处罚有效期 2099-06-30
公示截止期 2026-06-30 处罚机关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数据来源单位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0060877090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内容 罚款:贰万伍仟玖佰肆拾叁元(25943.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