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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建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潢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建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26MA46LG630D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孙志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13************037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处罚事由 拖欠张桂芝等46人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工资,合计45689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30 处罚有效期 2023-11-30
公示截止期 2026-05-30 处罚机关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559610862J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559610862J 处罚类别 罚款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 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对潢川县建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