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潢川县防洪灌溉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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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MB0868141M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正友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潢川县水利局行政许可文件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潢水行许字〔2024〕38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9-12 | 有效期 | 2024-09-12至2027-09-12 |
| 许可机关 | 潢川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 数据来源单位 | 潢川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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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内容 | 潢川县防洪灌溉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管理局: 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非防洪建设项目《潢川县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2日。 一、基本同意潢川县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潢川县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起点为沪陕高速(桩号77+600),终点为潢川县与光山县县界(桩号102+600),治理总长度 31.0km,其中干流长度25.0km,支流总长度6.0km。依据《防洪标准》 (GB50201-2014),本工程防护区等级为IV级,防洪标准20年一遇~10年一遇,岸坡防护、桥涵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白露河干流治理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蚂蚁河、胡寨河与李河防洪标准采用10 年一遇,大、中桥梁防洪标准按四级公路采用50年一遇,两岸涵洞排 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 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 (1)河道疏浚工程:工程治理河段清淤疏浚长31.0km,其中白露河干流清淤长度为25.0km,蚂蚁河、胡寨河、李河3条支流入河口治理长 度各2km。 (2)险工护砌工程:护岸工程总长16.85km,其中雷诺护垫护岸长16.25km,挡墙长0.6km。 (3)防汛道路工程:沿白露河两岸修建防汛道路总长22.55km,其中新建19.85km,改建2.7km。 (4)建筑物工程:新(改)建跨白露河桥1座、支流桥5座、涵洞66 座及现状提灌站影响处理27座。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白露河属淮河流域 淮河上游水系,针对淮河上游,该规划提出,根据河流沿线保护区的 重要程度,分轻重缓急,按照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除涝标准3-5年一遇逐步进行治理。潢川县白露河上游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基本符合 规划要求,与相关规划相协调。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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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