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水投光州现代水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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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26MACRC64N9X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全力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潢川县水利局行政许可文件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潢水行许字〔2023〕32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12-25 | 有效期 | 2023-12-25至2026-12-25 |
| 许可机关 | 潢川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 数据来源单位 | 潢川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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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内容 | 河南水投光州现代水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2月2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大别山革命老区(潢川)现代水网一期工程-潢河下游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有关防洪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5日。 一、基本同意大别山革命老区(潢川)现代水网一期工程-潢河下游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工程治理范围为潢河桩号40+520(三环路桥)~0+000(入淮河口),治理长度40.5km。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34km、 堤防加固51.21km(左堤34.04km,右堤17.17km)、新建和改扩建堤顶管理道路51.21km、险工护岸7处共4.595km、拆除重建邓店拦 河闸(开敞式节制闸,共11孔,单孔宽12m,闸底板高程29.20m、 设计洪水位37.70m,校核洪水位37.81m,常水位34.70m)、新建沟口防洪闸2座(王堰河沟口闸设计闸底高程32.0m,3孔,单孔孔口尺寸5.0mx3.5m;坡堰河沟口闸设计闸底高程33.0m,3孔,单孔孔口尺寸5.0mx3.5m)、新建穿堤涵闸1座、重建穿堤涵闸7座、生态环境改善工程71.8hm²、现状提灌站影响处理8座。 潢河规划城区段(三环路桥~G106桥)防洪标准50年一遇,下游村镇段(G106桥~入淮河口)为20年一遇。潢河规划城区段(三环路桥~G106桥)两岸的堤防级别为2级,下游村镇段(G106桥~入淮河口)两岸的堤防级别为4级。王堰河、坡堰河沟口防洪闸的级别为4级,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外河挡洪标准为潢河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邓店闸的级别为2级,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邓店闸交通桥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 二、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对该项目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及建议。 三、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过程中,应保障防汛通道畅通。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需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项目建设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负责协调处理。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需将项目批准文件、最终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安排计划报送我局,由我局对其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并签订有关协议,落实防汛和管理责任。建设过程中接受我局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六、为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事中监督管理,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表格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局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填报有关表格,完善有关程序。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如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需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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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