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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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0060875814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晏楠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潢川县水利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潢水行许字〔2023〕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1-05 | 有效期 | 2023-01-05至2026-01-05 |
| 许可机关 | 潢川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 数据来源单位 | 潢川县水利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5264193853928 |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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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内容 | 本机关于2023年1月4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准予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潢河节制闸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和《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潢河节制闸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许可如下: 一、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潢河节制闸工程)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建国村,取水尤树店提灌站、六里干渠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取水符合水资源条件及规划,符合当地水资优化配置和水资源规划管理要求。 二、同意你单位从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建国村取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5°04′34″,北纬32°08′30″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量为地表水1921.3万m³/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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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