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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邓店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潢川县邓店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1526F84872103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友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潢川县水利局行政许可文件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潢水行许字〔2022〕10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1-29 有效期 2022-12-29至2027-12-29
许可机关 潢川县水利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4193853928
数据来源单位 潢川县水利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264193853928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29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潢川县邓店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15号令)和《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潢川县邬桥,邓店(来龙)中型灌区延续取水评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许可如下: 一、同意按照原取水许可证编号为:( D411526S2021—0065),许可内容继续取水,取水地点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魏岗乡张楼村境内潢河水,取水类型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年取水量2700万立方米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 二、项目用水水平基本合理,你单位应落实有效节水措施, 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提高用水效率。 三、你单位应当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在取水设施和主要用水系统安装标准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你单位应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在每年10月31日前向县水利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 五、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