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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蓝”守护“夕阳红”,护航养老机构安全发展

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9-25 文字大小: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确保老人安全、舒心过夏。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查找安全隐患。2024年5月,第四检察部组织干警深入我县多家养老机构进行走访,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台账等方式,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督,重点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进行专项监督。经查发现,辖区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消防灭火器过期、未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消防设施日常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直接影响养老院居住老人的人身健康安全。

      二是制发检察建议,保障合法权益。针对调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落实辖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集中检查整改,经专项整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落地落细,2024年7月底,第四检察部对全县共26家养老院进行全覆盖实地走访,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情况。专项整治后,全县养老院基本都能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合规使用电气设备,较好地降低夏季高温引发的消防隐患,保护入住老人的人身健康安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下一步,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我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应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我管”促“都管”,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管职能,助推养老机构“抓前端、治未病”,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守护幸福“夕阳红”,让“养老”变“享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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