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浉河区游河乡等七个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局部调整的
批 复
浉河区人民政府:
《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浉河区游河乡等七个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进行局部调整的请示》(浉政文〔2019〕118号)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浉河区游河乡等七个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本次规划局部调整为乡镇(办事处)内部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共涉及游河乡、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双井办事处、东双河镇、吴家店镇、金牛山办事处7个乡镇(办事处)。调整总面积131.7524公顷,其中调入地块面积65.8762公顷、调出地块面积65.8762公顷。调整后各乡镇(办事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不变化。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游河乡
1.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独立工矿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4.006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3.9303公顷(耕地2.9787公顷、园地0.0353公顷、其他农用地0.9163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766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姜堰村:调入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1.806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8068公顷(耕地1.6199公顷、其他农用地0.1869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大塘村:调入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0.695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6958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李畈村:调入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0.4612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4612公顷(全部为耕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出山店村:调入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1.043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9665公顷(耕地0.8976公顷、园地0.03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6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766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独立工矿用地区4.0069公顷,全部位于山淮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3.9223公顷(耕地3.6781公顷、其他农用地0.2442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0.0846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2.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0.9667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4.7461公顷(耕地3.1974公顷、园地0.4790公顷、其他农用地1.0466公顷、林地0.0231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5.6775公顷(林地5.1879公顷、自然保留地0.4797公顷、水域0.0099公顷);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5431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姜堰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259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7794公顷(耕地0.70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702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4797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李畈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6154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6154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出山店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4.291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6323公顷(耕地1.0118公顷、园地0.4790公顷、其他农用地0.1415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2.2042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4546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乔庙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510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5012公顷(耕地0.3788公顷、其他农用地0.1224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021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0076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三官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3.1582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8332公顷(耕地1.0976公顷、林地0.0231公顷、其他农用地0.7125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2441公顷(林地1.2342公顷、水域0.0099公顷);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0809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卧虎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1320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1320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0.9667公顷,全部位于三官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0.9667公顷(耕地8.8428公顷、其他农用地2.1239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3.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拆旧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2.755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拆旧区)减少2.7555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大塘村: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2.5892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拆旧区)2.5892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姜堰村: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0.1639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拆旧区)0.1639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出山店村: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0.0024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拆旧区)0.0024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2.7555公顷,全部位于大塘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拆旧区)2.7555公顷(全部为耕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二)董家河镇
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4.3996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2.8711公顷(耕地1.0483公顷、园地1.4897公顷、其他农用地0.3331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2680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2605公顷(自然保留地0.2605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车云山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906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906公顷(全部为耕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河口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463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146公顷(耕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45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317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楼房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892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892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楼畈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142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1049公顷(全部为园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0380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胡湾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9090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6781公顷(耕地0.4744公顷、园地0.9068公顷、其他农用地0.2969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2309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陈湾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4023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2744公顷(全部为耕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1279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刘湾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072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2367公顷(全部为耕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6136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0.2225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睡仙桥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646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3826公顷(耕地0.2465公顷、园地0.11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7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2639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4.3996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6627公顷(耕地1.0483公顷、园地0.3397公顷、其他农用地0.2747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2.7369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胡湾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2.7816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4585公顷(耕地0.8441公顷、园地0.3397公顷、其他农用地0.2747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1.3231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谢畈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6180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0.2042公顷(全部为耕地);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1.4138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三)浉河港镇
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277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1793公顷(耕地0.0670公顷、园地0.1123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978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黄庙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617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617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夏家冲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164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670公顷(全部为耕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978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郝家冲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506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506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2771公顷,全部位于桃园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0.2771公顷(耕地0.0670公顷、园地0.2101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四)双井办事处
1.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4.4392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4.3391公顷(耕地3.7257公顷、其他农用地0.6134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0.1001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冯湾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1.483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4.3391公顷(耕地3.7257公顷、其他农用地0.6134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7.1447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顾洼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8174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8174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双井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000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0005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双井街道办事处: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0.137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1375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4.4392公顷,全部位于何寨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4.4392公顷(耕地13.2944公顷、其他农用地1.1448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2.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1.5936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5156公顷(全部为耕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4581公顷(全部为林地);其他用地区减少0.6199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双井村:调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0.9737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5156公顷(全部为耕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4581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双井街道办事处:调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0.6199公顷,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6199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1.5936公顷,全部位于冯湾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5936公顷(全部为耕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3.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建新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4.439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建新区)减少4.4398公顷(耕地1.3594公顷、林地2.7959公顷、其他农用地0.2842公顷、自然保留地0.0003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双井村:调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4.439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建新区)减少4.4395公顷(耕地1.3594公顷、林地2.7959公顷、其他农用地0.2842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双井街道办事处:调入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0.0003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建新区)减少0.0003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4.4398公顷,全部位于冯湾村。调整后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建新区)4.4398公顷(耕地3.7216公顷、林地0.699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8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五)东双河镇
1.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5.0030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3.0972公顷(耕地1.3313公顷、园地0.90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2公顷、水域0.7836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3033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6025公顷(全部为水域)。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响山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2.913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2527公顷(耕地0.2704公顷、园地0.90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2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1215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5397公顷(全部为水域)。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周庙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0.062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0628公顷(全部为水域)。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王家店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447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3684公顷(耕地0.5848公顷、水域0.7836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795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刘家畈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0.5784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4761公顷(全部为耕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1023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5.0030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5.0030公顷(耕地1.3313公顷、园地1.4539公顷、其他农用地2.2178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彭洼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3.7208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3.7208公顷(耕地0.6120公顷、园地1.1523公顷、其他农用地1.9565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白马庙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1.2822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2822公顷(耕地0.7193公顷、园地0.3016公顷、其他农用地0.2613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2.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6.306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4.8086公顷(耕地3.5744公顷、园地1.0491公顷、其他农用地0.1851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4012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1.0963公顷(全部为水域)。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何湾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4257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3395公顷(耕地0.0862公顷、园地0.0745公顷、其他农用地0.1788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862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彭洼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309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3095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付河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665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6651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双桥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4.9058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3.4945公顷(耕地3.48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3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3150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1.0963公顷(全部为水域)。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6.3061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5.1128公顷(耕地3.8703公顷、园地1.1476公顷、其他农用地0.0949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0.4786公顷(全部为林地);新增规划其他用地区0.7147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马店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2.6533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2.4139公顷(耕地1.5176公顷、园地0.8963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0.2394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双桥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3.4774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2.5235公顷(耕地2.3527公顷、园地0.07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49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0.2392公顷(全部为林地);新增规划其他用地区0.7147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塘埂村: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1754公顷,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0.1754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3.林业用地区(拆旧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0.1491公顷,全部位于河湾村。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拆旧区)减少0.1491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0.1491公顷,全部位于马店村。调整后新增规划林业农地区(拆旧区)0.1491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六)金牛山办事处
1.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2.647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2.1786公顷(耕地1.1539公顷、园地0.0049公顷、其他农用地1.0198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4689(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和孝营: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9323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8056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1267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十八里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7152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1.3730公顷(耕地1.1539公顷、园地0.0049公顷、其他农用地0.2142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3422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2.6475公顷,全部位于和孝营。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1.4458公顷(耕地1.36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806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1.2017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2.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0.7715公顷,全部位于和孝营。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7715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弹性空间)0.7715公顷,全部位于和孝营。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0.1391公顷(耕地0.0094公顷、其他农用地0.1297公顷);新增规划林业用地区0.6324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七)吴家店镇
1.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8.0637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5.5528公顷(耕地4.2651公顷、园地0.3496公顷、其他农用地0.9381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2.1401(全部为林地);其他用地区减少0.3708公顷(水域0.2954公顷、自然保留地0.0754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尹台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3.788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3.4935公顷(耕地2.8356公顷、其他农用地0.6579公顷);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2954公顷(全部为水域)。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擒龙山茶场: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5994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2925公顷(全部为园地);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2512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0557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羊山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5896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5896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毛寨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719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地区减少0.0522公顷(全部为林地);原规划其他用地区减少0.0197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吴店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6673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6673公顷(耕地0.3994公顷、其他农用地0.2679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聂寨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1.422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1819公顷(耕地0.16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3公顷);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1.2406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昌湾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860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8605公顷(全部为耕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叶庙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065公顷,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减少0.0065公顷(全部为林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河头村:调入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0.0571公顷,调整后原规划一般农地区减少0.0571公顷(全部为园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8.0637公顷,全部位于王畈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8.0637公顷(耕地7.7530公顷、其他农用地0.3107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2.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拆旧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的调整
调入新增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0.0569公顷,全部位于叶庙村。调整后原规划林业用地区(拆旧区)减少0.0569公顷。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原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保留居民点)0.0569公顷,全部位于昌湾村。调整后新增规划一般农地区(拆旧区)0.0569公顷(全部为耕地)。同时,相应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本次规划调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新调入地块用地符合浉河区游河乡等七个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你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重新绘制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应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你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做好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切实维护土地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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