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帮忙办理车贷并可套取现金为名,诈骗朋友所谓首付款3.3万元,近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两年前,王某打车回宝坻老家时,认识了开出租车的马某某(男,33岁,天津市人)。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朋友,并经常联系。近日,王某的生意接连亏损,与马某某聊天抱怨。马某某提出让王某去办理贷款买车,交首付款后再将车直接卖掉换钱,贷款赖着不还就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同时,马某某还表示他愿意帮忙。王某在诱惑面前动了心,委托马某某去办理贷款并同意支付购车首付款。
几天后,马某某以交首付款为由,前后4次共从王某手中要走3.3万元后突然销声匿迹,再也联系不上。这时王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赶紧到公安宝坻分局王卜庄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在有关部门配合下,通过蹲守将马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马某某对以帮忙办理车贷交首付款为由,诈骗王某3.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宝坻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主办: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络信息中心
邮箱地址:hczfwz@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