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深刻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错误,我自愿代表公司接受处罚。”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某公司负责人杜某在缴纳了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后惭愧地说。
今年3月,信阳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劳动监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摸排中发现:浉河区某公司自2016年以来拖欠40余名农民工工资近50万元,其中,有5户农民工是该村和附近几个村的贫困户。该院调卷分析后,迅速将这起监督线索向浉河区检察院交办。
浉河区检察院通过调阅卷宗、实地走访等,发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及股东纠纷,导致欠薪问题无人过问,40余名农民工在长期追讨无望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浉河区人社局在该公司拒不整改的情况下于2018年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于同年11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截至今年3月,该行政处罚和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均未得到落实。
针对上述情况,浉河区检察院4月3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规范非诉执行受理工作,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要依法受理并按期裁定及时执结;还对该区人社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建议其在非诉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寻求检察机关支持,配合好检察机关开展劳动监察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高度重视,回复称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裁定并执结;人社局也回复称,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
同时,该院又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劳动监察部门曾在2018年初向公安机关移送该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未立案。随后,该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9日,公安机关对该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涉案公司负责人主动表示将退还全部拖欠工资,并依法缴纳行政处罚罚款。
“你们让我们的血汗钱有了着落,特别是让贫困户看到了希望。”4月30日,由浉河区检察院牵头的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在该区东双河镇翟洼村村委会举行,领到3万元被拖欠工资的农民代表激动地说。
据了解,40余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将分期分批发放,涉案公司负责人主动退还第一批农民工工资后还当场签下还款保证书,保证自今年4月开始,每月支付10万元,直至6月底全部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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