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后,商铺出租人拒绝退还进场保证金,并对法院执行局多次敦促置若罔闻。今天一大早,得知自己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薛某慌了神,带着2万多元执行款来到法院,主动履行还款。
2017年11月底,薛某以保证金2万元的价格将惠济区某美食城的一处铺位出租给毛某。租赁合同到期后,毛某在要求依约退还保证金时遇到了阻碍,薛某以生意忙、手头资金紧张为由一拖再拖不愿退还。进入案件审理阶段,薛某仍背弃约定,不愿履行协议。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经查询没有在薛某名下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瓶颈。为了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薛某,告知准备将其依法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外公布。听到这个消息的薛某“慌了神”。自称“身无分文”、没有任何收入的薛某一夜之间就拿出了2万多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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