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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石龙区法院“元宵会战”抓“老赖”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时间:2017-02-15 文字大小: |

2月12日上午,记者从石龙区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元宵会战”执行活动抓捕4名“老赖”。

元宵节晚上7点整,该院执行法官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利用被执行人回家的有利时机,对长年外出躲避执行的“老赖”进行集中抓捕。  

家住石龙区人民路街道南顾庄的刘某军,今年42岁,他先于2011年12月5日向原告李某某借款4万元整,并打欠条承诺2012年3月31日还清,随后于2012年1月6日再次向李某某借款4.3万元,答应于当年4月30日还清,但到期后刘某军多次躲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2013年秋季,李某某将刘某军诉至石龙区法院。2014年1月10日,该院作出刘某军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李某某借款8.3万元的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军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既不履行还款义务又不接法院的电话,而后刘某军又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经查财产全部转移至前妻名下,给执行法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随后执行法官得知其虽已离婚,但仍和前妻在一起生活。2月11日晚,执行法官经过全面搜查,终于找到了穿着睡衣的刘某军,面对执行法官,已涉嫌拒执罪的刘某军仍拒不履行债务,最终被司法拘留。  

同样,龙河街道大庄社区36岁的秦某菊,将其外婆的房子出卖,房款11万多元拒不退还已经4年左右,在法院判决后仍不归还,执行法官已八九次前往其家中但每次都扑空,当晚11点半,她前脚刚进门,执行法官就到了,在法官释法明理后其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后,秦某菊被司法拘留。  

据悉,在该院“元宵会战”当晚共司法拘留4名“老赖”,加上春节期间的“春雷行动”,该院共拘留9名“老赖”,同时有3名“老赖”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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