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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法治关注:重拳砸向“老赖”维护法律权威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时间:2017-02-16 文字大小: |

春节期间,南阳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春雷行动”,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春节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发扬连续作战的奉献精神,着重执行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9类案件及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执行干警每日都奔忙在执行路上,重拳砸向“老赖”,综合运用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执结了一大批 “骨头案”,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郭某申请强制执行姚某交通事故致害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被告姚某驾驶摩托三轮车在村级道路上行驶,将郭某撞倒,致使郭某身受重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西峡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姚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判决姚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郭某赔偿43625.13元。  

执行情况 ?西峡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姚某无房产、无车辆、无银行存款。执行人员向姚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以及报告财产令之后,姚某杳无音信。申请人因此次事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在今年大年初二的晚上,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电话,说姚某出现在其位于西峡县深山的老家之中。大年初三一大早,执行人员在执行局长王宏钊的带领下,驱车100多公里,赶到姚某家中,将正准备走亲访友的姚某堵在家门口,并强制扣押小型轿车一辆。此时,姚某迫于无奈,到镇上在其儿子的银行存款上取出了执行款,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王某申请执行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王某借给被告林某现金13万元。后经淅川县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于10日内一次性偿还王某13万元借款。但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该案成为积案。申请人王某家道中落,生活困难,一直在等着这笔钱给儿子办结婚事宜。因此案一直执行不到位,王某一直上访。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淅川县法院移送西峡县法院执行此案。  

执行情况 ?今年大年初四,西峡县以及周边地区普降大雪,天气极为寒冷。执行干警冒雪顶严寒驱车来到淅川县林某的家中。林某生意失败后一直在外务工,无银行存款和车辆、房产等。经执行人员多方劝解,林某一直推说没有钱。在采取强制措施带离淅川县境内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由被执行人在某局工作的女儿提供担保,此案双方和解。  

汤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1996年11月,李某夫妻因急需用钱,在汤某夫妻处借现金1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年利率为1.8%。1996年至1999年,李某付过两次利息,之后便没有再还过钱。2001年,汤某夫妻将李某夫妻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但李某夫妻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执行情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夫妻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并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游戏。虽然执行人员一直多方查找,但仍杳无音信,案件程序进入终结。“春雷行动”中,卧龙区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一排查、梳理、建档,特别是对涉及长年见不到的外逃“老赖”案件。临近春节时,法院得到李某夫妻准备回家盖新房的消息。除夕之日,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将正在家中的李某堵在屋内。执行现场,李某仍不愿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在得知不还钱将要被带走时,负隅顽抗,想再次逃脱,执行干警合力围堵,在泥泞中将李某抓获带回法院。经过执行法官长时间的说服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李某终于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让外甥送来15000元执行款,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王某申请执行南召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王某诉南召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80万元。经南召县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判决指定履行期内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义务。  

执行情况 ?因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义务,王某申请南召县法院立案执行。立案后,承办干警依法冻结了该公司在中原银行某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2016年腊月底,承办干警得到线索,南召县房管局近期会拨付该公司款项100万元,干警即紧密监控该账户。拨款当日,发现该账户内进入100万元之后随即被退回。执行局长立即带队至中原银行调查,随后顺着拨款流程一路追溯反查至拨付该款的建设银行某支行、南召县财政局、南召县房管局。最后查明,被执行人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向房管局出具了书面申请,要求将该款变更转入公司另一账户,导致银行办理时户名与账号不符造成退款。承办干警遂传唤直接责任人被执行人的副总靳某某,对其释法教育。靳某某深刻认识了错误,做出检讨,并积极筹款,保证除夕之前履行完毕。考虑到对其拘留可能会影响该公司及时向农民工办理支付薪资手续,未对其实施拘留惩戒。在执行干警督促下,申请人在除夕当天收到了被执行人支付的所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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